一、公共科目笔试内容
北京市各级机关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两科,全部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二、作答要求
(一)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报考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报考者必须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并在机读答题卡上作答。在试题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无效。
(二)申论
报考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报考者必须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用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作答。在非指定位置作答或用铅笔作答一律无效。
三、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介绍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五部分。
(一)常识判断
常识判断主要测查报考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重点测查对国情市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综合管理基本素质等,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文化、地理、环境、自然、管理、科技等方面。
例题:下列属于地方性法规的是
A.**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省人才市场管理暂行条例》
B.**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布的《**省人才流动管理暂行办法》
C.**省人民政府制定的《**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D.**省公务员局转发国家公务员局制定的《公务员录用面试考官管理暂行办法》
解答:正确答案为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的规定。
(二)言语理解与表达
言语理解与表达着重测查报考者对语言文字的理解和驾驭能力。这种能力包括:对词、句子、篇章一般意思和特定意义的理解;对比较复杂的概念和观点的准确理解;对语句隐含信息的合理推断;根据上下文,恰当选用词语;准确地辨明句义,筛选信息。
例题:阅读下文,回答相应的问题。
铁路新线路的开辟与否往往必须在建路花费尽可能少的要求与新建路线的贸易运输量尽可能多的要求之间取得妥协。
这段文字主要支持了这样一种观点,即新建铁路的线路
A. 应该是一条造价最低的线路
B. 其选择决定了新兴贸易中心的位置
C. 决定于是否与终点之间的距离最短
D. 不会总是具有最低建造成本的路线
解答:正确答案为D。仔细考察四个选项,可以发现,选项A与题中“妥协”的含义不相符;选项B和C都无法从题中得出;只有选项D 是这段文字支持的一种主要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