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社会治理的任务被整体地交给了政府,甚至被认为主要是政府的责任, 这是对社会治理的误解,我们需要更好地实现社会治理的社会化。
社会治理社会化,意味着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体的积极作用。要使各种社会主体天然地成为社会活动的发起者、组织者、参与者、享有者,成为社会中最活跃、最具有活力的因素。在社会治理中,尊重各类主体的自主性、积极性、参与性,使之发挥出应有的效用。
社会治理社会化,意味着要充分发挥人民民主的重要作用。让人民群众对于自己的社会事务有发言权、决定权,在社会治理意义上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把人民的事情交由人民自主决策。
社会治理社会化,意味着要发挥社会自治的重大作用,发挥政府治理的保障作用。一般地说,政府都会给社会的自治留下自我调节的空间。社会的自我调节与自我修复的功能发挥得愈好,社会就愈是安全稳定,人民愈是幸福美好。政府只是在社会治理失灵的时候,才具有独特的意义,它是社会得以良性运行的外在而必要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