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申论范文:坚决实行并不断完善问责制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国家面貌焕然一新,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升,社会秩序井然有序。但“和谐主旋律”的背后也不时出现“不和谐音符”:矿难时有发生,食品安全出现问题,安全事故接连不断,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影响了党政领导干部的形象,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重大安全事故连续发生,企业、工人、监管单位等难咎其职,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然而,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薄,成为引发一系列重大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
由于责任意识淡薄,质量监督部门没有对食品卫生进行有效检查,致使“毒奶粉”进入市场,在一个又一个“祖国的花朵”的肾脏里埋下一个个“定时炸弹”;由于责任淡薄,政府部门在得知奶粉中含“毒”后,却迟迟不上报,不公开,导致毒害进一步扩大;监管部门在明知企业非法生产的情况下,却没有进行彻底整治和停产,直至特重大事故发生……
要解决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薄的问题,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效的方式就是建立、完善并坚决实行问责制。
实行问责制,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行依法行政,建立责任政府的需要。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于人民,领导干部行使的每一项权力背后,都连带着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发生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事故,身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领导干部,就应该站出来承担责任。
实行问责制,是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素质的需要。领导干部是一种特殊职业,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承担着重要使命,应该有高度的敬业精神。发生特大灾难事故,引咎辞职的虽是极少数人,但教育、警示的是多数人。问责制将让那些“太平官”们不再永享太平,让那些“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混官”们如梦初醒,再也不能混下去了。只有忠实履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恪尽职守,兢兢业业,做好各项本职工作,才能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实行问责制,还有利于完善干部能上能下的机制。干部能上能下已提了多年,但“下”始终是一个长期困扰干部制度改革的难题。一些干部只要不违法乱纪,只要不是年龄到点,职位很难挪动。实行问责制,让那些没有尽职尽责的干部主动下台,有利于建立正常的淘汰机制,奖优罚劣,激浊扬清。对有咎不辞的领导干部,还要启动罢免、弹劾等程序,追究其责任。
目前我国问责制度还存在许多问题和弊端。一是问责制缺少明确的执行标准。重大事故负责官员被免了职,喝茅台打了人的被免了职,公文上写错字的被免了职。事有大有小,官位有高有低,摘掉乌纱帽的问责之手没有明确的标准可以遵循;二是问责制缺少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中,缺乏对问责制的概念、执行的标准和方法等内容的规定和条款;三是问责制缺少相应的监督管理。领导干部被问责免职后,有的在家休息一段时间后官复原职,有的跑到别处或外地做官,等等。
为了更好地建立、完善和推行问责制,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
二是坚决实行问责制,对因责任意识淡薄、管理领导不到位、工作方面存在失职引发特重大责任事故的,要坚决问责免职。
三是加强问责制立法,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使问责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四是加强对问责制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监督、政府内部监督、新闻媒体监督、人民群众监督的作用,加大对问责免职的监管。
五是把问责制制度化、透明化、普及化,贯穿到日常行政管理当中去。
只有不断建立、完善和推行官员问责制,才能真正让官员时刻警钟长鸣,才能使得官员真正增强责任感,依法行政,为民执政,才能从源头上根治安全事故频发的现状,从而保证我国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