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社会服务机制,提高流动人口社会保障水平。当前我国流动人口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各方面都无法享有与本地市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城市流动人口,为城市的发展作出了自己的贡献,完全有权益享有自己贡献的成果。为此,政府应该建立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针对流动人口进行系统、全面、细致、科学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运用现有的医保、养老和商业保险体系,承接对于流动人口的保障义务。同时要不断研究流动人口变化的社会保障特点,适时出台社会保障、救助政策,为广大流动人口提供应有的保障。
深化户籍改革,保障流动人口享有合法权益。我国流动人口主要是以农村为流出地以城市为流入地,除了在就业、住房、子女教育和社会保障上下功夫外,还应针对农村现代化与城镇化做好相当的权益配套措施。在积极推进和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进程中,积极探索和逐步取消束缚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二元制结构”,放开户籍限制,借鉴欧美日等国的成功经验,采取社会保障卡或异地自动登记制度,使流动人口可以简便、快速的融入流入地,与当地市民同享社会发展之成果。
营造公平社会氛围,推进流动人口实现社会融合。由于城乡有别,地区各异的社会福利和资源配置制度等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多数流动人口,尤其是乡城流动人口仍被排斥在流入地的社会建构之外。长期不能融入流入地的人口可能产生对整个社会的疏离感和责任匮乏心态,甚至形成对抗社会的心理,这对于整个社会的整合和稳定都是不利的,为此需要让“外来人口”不再是“外人”。这不仅需要政府从制度层面着手,还需加强舆论宣传,通过新闻媒介等手段来展示流动人口在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中的积极贡献。此外,应加强教育引导,强化市民认同感,消除歧视观念,以期营造有利于社会融合的和谐氛围。
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强化社会公平,完善流动人口管理,须内外兼修,标本兼治。加强政策保障是前提,政策是解决流动人口管理问题的强大外力;营造良好社会融合氛围是解决问题的内在根本。只有积极争取人口流动的有利因素,妥善解决流动人口民生之忧,牢牢抓住当下人口大规模流动这一历史机遇,才能不负时代使命,为中华民族的发展再造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