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淮安市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体检时间:2020年6月27日(周六)、6月28日(周日),具体集中时间和地点以《体检通知单》为准。
2、体检前考生要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慎服相关药品。需测矫正视力的人员,请自备眼镜。
3、在资格复审环节未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相关证明的考生,请于体检前规定时间将相关证明提供至资格复审单位,未在规定时间提供的将取消体检资格。
4、考生在体检当天入场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参加体检。来自北京市(非高、中风险地区)、湖北省的考生还应主动出示有效的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或体检需要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苏康码”非绿码或体检当天体温异常的考生暂不参加体检,并按当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处理。
5、考生应在资格复审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由本人领取《体检通知单》,并在领取现场认真阅读和签署《淮安市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公务员考录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淮安市公务员局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