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考录公务员和招警统一笔试
按照《河南省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和《河南省公安机关2017年统一招录人民警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省统一招考公务员和人民警察笔试于12月16–17日,在省直和各省辖市考点统一进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公务员局领导到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考点巡考指导。
据统计,今年有近21.8万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报考。根据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等情况,共计划考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5923名,其中省直(含地税系统)、省辖市、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四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招考4461名;公安(森林公安)机关和省属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等招录人民警察1462名。考录平均比例约为37:1。今年我省更加注重向基层一线倾斜的用人导向,将七成以上的考录计划用于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办事处),省直机关全部招录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为缓解偏远贫困地区用人难题,更好地为我省贫困地区精准扶贫提供人才智力支持,今年共为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安排考录计划944名。
这次招考公务员和人民警察的工作程序,主要有招考信息发布、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和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考察和公示、审核和录用、纪律监督和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等。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所有考生于12月17日参加了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还于12月16日下午参加了公安专业科目笔试。笔试结束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可根据笔试情况,研究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发现应试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经确认后给予其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或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人民警察)考试录用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