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公安机关2017年统一招录人民警察公告”得知,2017年河南省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考试体能测评和体检为:
体能测评和体检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和体检的人员。报考同一个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和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和体检的人员;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则均确定为参加体能测评和体检的人员。
(二)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结束后,再进行体检。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考察对象。
(三)体能测评和体检工作结束后,因体能测评、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选并进行体能测评、体检。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和体检的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和体检的人选;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则均确定为参加体能测评和体检的人选。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递补一次后,因体能测评、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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