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公安机关2017年统一招录人民警察公告”得知,2017年河南省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考试报考条件为:
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11月3日至1999年11月3日期间出生),其中2018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3日至1999年11月3日期间出生);报考特警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1年11月3日至1999年11月3日期间出生);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人民警察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录用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其中专业需求方面的问题,可参考附件2;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现役军人、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纳入公安民警招录培养制度改革政策范围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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