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2017年度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公局发〔2016〕11号)精神,经笔试、面试、心理测评、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等合格后,拟录用为莆田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公务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7年8月10日至2017年8月17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
公示电话:0594-2281683、0594-2221191;
来信和接待科室: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位与考录科(邮政编码:351100)。
2017年莆田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公务员的公示(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