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志愿从事公安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 30周岁以下(1999年9月5日之前,1986年9月5日之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2年以上公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可放宽到35周岁(1981年9月5日之后);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报考法医岗位要求考生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法医学专业;报考密码岗位要求考生为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毕业,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公务员资格证B级以上;
5.具有招考职位所需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所就读学历层次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2.在职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
3.公务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含国考、其它省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不符合拟任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者在本次考录办理录用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