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关于开展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工作有关精神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宿州市2020年开展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并纳入全市2020年度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一并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和职位
全市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5名。以县(区)为单位设置1个招录职位(具体计划和职位情况见附件1)。
二、考录对象和条件
(一)考录对象
宿州市所辖县(区)行政区域内任职3年(截止2020年7月)以上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在贫困村从事扶贫工作满5年的优秀脱贫攻坚一线村干部;任村“两委”班子成员满5年且考核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上述对象不包括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以及有关单位选派的村党组织第一书记。
(二)考录条件
1.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3.公道正派,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4年3月以后出生)。
符合上述范围和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本县(区)行政区域内的招考职位。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 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5.本人受处分不宜报考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0年7月8日至7月15日每天的9:00至16:00,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认真阅读《报考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
报名程序: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到所在乡镇(街道)填写《安徽省2020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向乡镇(街道)党委提出个人申请,由乡镇(街道)党委填写推荐意见并经县(区)委组织部审核后汇总,统一报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由县(区)委组织部通知本人在规定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免缴笔试费用。
报名确认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比例的,报经省公务员局核准,取消职位招录或相应减少职位招录计划。
四、笔试和面试
笔试和面试试题由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命制,考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2020年8月22日上午9:00—11:00。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以及农业农村、城市社区工作相关专业知识。其中,村干部考公共基础知识和农业农村工作相关专业知识,社区干部考公共基础知识和城市社区工作相关专业知识。按照国家、省表彰或党内表彰相关规定,对任期内获县、市、省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分别加1分、2分、3分、4分,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笔试结束后,按3: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与2020年全省公务员招录面试同步进行。面试主要测查解决基层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同时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照在招录计划数上增加1人的原则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统一组织实施。考察由各县(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要根据招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按照好干部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多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了解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并对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工作经历等内容。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考察中要对考察人选进一步进行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后,出现录用人员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和审批录用
考察结束后,各县(区)委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本县(区)和人选所在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录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取消录用的,不再递补。
此次考试,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此次考录的其他有关信息,在宿州先锋网、宿州市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附件:
2:安徽省2020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资格审查表.docx
1:宿州市2020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计划.docx
宿州市公务员局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