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亳州市公务员报名后计划核减或取消招录情况通知
根据《安徽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等规定,以及报名确认等情况,经审定,现将报名后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部分职位的招录计划核减或取消招录情况予以公布(具体见附表)。其中,职位取消招录的原报考人员,按规定可于2016年4月10日10:00—16:00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改报其他职位。
特此通知。
附件:亳州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后职位计划核减或取消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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