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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预习试题3

来源:中华考试网    2018-01-18   【

  案例分析题

  (一)2002年1月,市民乙从甲公司营销分公司第一经营部购买了一只新型玻璃钢台面的燃气灶具。2002年8月一次做饭时突然发生爆炸,乙的手臂、胸及面部多处被炸伤,抽油烟机被炸落。为此,乙找到甲公司经营部要求处理,该经营部以自己不是独立法人只是公司的一个内部部门为由推脱责任。乙又找到甲公司,甲公司以产品已过六个月保质期为由拒绝承担责任,经查:甲公司经营部是甲公司营销分公司的一个部门:甲公司产品所附质保书载明产品保质期为售出后六个月。

  1.依据《产品质量法》,生产者产品质量的责任和义务包括( )。

  A.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

  B.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

  C.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D.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2.甲公司营销分公司在法律上( )。

  A.经工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

  B.经工商局登记后也不能取得法人资格

  C.是甲公司法人的分支机构

  D.是甲公司法人的子公司

  3.甲公司提出产品已过保质期的主张( )。

  A.在买卖合同诉讼中可以成立

  B.在产品责任诉讼中可以成立

  C.在买卖合同诉讼和产品责任诉讼中都可以成立

  D.在买卖合同诉讼和产品责任诉讼中都不能成立

  4.人民法院若认定产品责任,在责任构成上应当不包括( )。

  A.燃气灶具存在缺陷

  B.甲公司主观上存在过错

  C.燃气灶具爆炸造成了人身或财产的损害

  D.产品缺陷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5.人民法院若认定产品责任,责任主体应当是( )。

  A.甲公司营销分公司第一经营部 B.甲公司营销分公司

  C.甲公司 D.甲公司和第一营销部

  (二)丁某原系A市B区国家税务局副局长。B区国家税务局在征税过程中,发现管区内个人独资私营企业“腾飞”鞋厂长期偷税漏税,其法定代表人刘某对税务执法人员态度蛮横,既不配合调查,也不承认错误。经查,该企业累计偷税达50余万元人民币。税务执法人员认为刘某已构成刑事犯罪,准备将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刘某得到消息,通过熟人找到丁某,请求丁某帮忙,承诺如能不将其移送司法机关,不仅承担丁某女儿出国的费用,而且送丁某人民币8万元。丁某遂利用副局长身份,决定只对刘某作补交税款的处理,而未将刘某移送司法机关。

  事后,刘某送给丁某现金人民币8万元,美元1万元。此外,丁某在任税务局副局长期间还利用职务之便将局里税收执法中收缴的罚没款万元据为己有。

  6.我国刑法规定的贪污罪、受贿罪的罪过形式是( )。

  A.过于自信的过失 B.疏忽大意的过失

  C.直接故意 D.间接故意

  7.丁某接受刘某人民币和美元的行为构成了( )。

  A.玩忽职守罪 B.滥用职权罪

  C.贪污罪 D.受贿罪

  8.丁某指使税务执法人员未将刘某移送司法机关的行为构成了( )。

  A.枉法裁判罪 B.徇私枉法罪

  C.玩忽职守罪 D.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9.丁某将税务局罚没款据为己有的行为构成了( )。

  A.职务侵占罪 B.贪污罪

  C.侵占罪 D.滥用职权罪

  10.根据刑法规定,对丁某收受刘某现金人民币8万元、美元1万元的行为适用的刑罚是( )。

  A.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B.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C.无期徒刑 D.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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