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定情境之( )
讲话标题:
答案
1.【答案提示】作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当前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力争减少事故、保障安全,尤其是要把恶性安全事故频发的势头及时控制住:
(1)尽快追究事故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该撤职的撤职,该查办的查办。同时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也就是“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职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吸取事故教训,避免同类事故重复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2)尽快组织开展一次全国范围内的安全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消除,发现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努力减少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3)建立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把预防事故发生、强化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落到实处,分工负责、层层把关、责任到人。同时,对重大事故责任人坚决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4)尽快出台加强安全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的法律或者法规,或者对刑法的相关条款进行司法解释,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加强和规范安全监督管理。同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5)鉴于目前安全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不顺,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力量薄弱,管理工作不到位,因此建议提请国务院,尽快调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加强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增加人员,落实经费,并授予相应的管理和处罚权限。
(6)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处理应急机制,一旦出现事故,及时抢救、处理,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2.【参考例文】
同志们:
今天,对我们万载县来说是悲痛的一天。大家知道,在昨天,我们万载县刚刚发生了一次惨痛的安全事故——烟花厂爆炸,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这里,请允许我首先代表市委、市政府领导,对在这次事故中去世的职工表示沉痛的哀悼,对在事故中受伤的同志们表示诚挚的慰问。同时,作为上一级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对于发生这样惨重的安全生产事故我们深感内疚,由于我们自己的工作没有做好给广大群众带来了生命财产损失,我们深感有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人命关天的大事。近年来,我市各类大小安全事故不断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综合分析起来,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安全责任意识淡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首先是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不平衡,部分地区和单位的领导未把安全生产放到应有的位置和高度来认识和落实,往往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实际上处于一种应付状态,特别是作为受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委托的分管负责人,应始终如一地将安全生产作为自己的主业来抓,但恰恰有某些单位或某些单位在某些阶段并不是这样。如此管理现状,发生事故纯属必然。
二是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设施存在缺陷。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只顾追求经济利益,漠视职工和周围群众的安全与健康,安全生产历史欠账多,投入明显不足,特别是一些个体和私人企业根本不搞安全投入,致使企业生产环境恶劣,安全状况下降,事故隐患增多。
三是安全生产教育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差。据对各类事故分析,岗位操作工人对操作中存在的危险认识不足,不能自觉按标准进行操作,违章违纪时有发生,是导致事故不断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四是安全生产监管力量薄弱,监管工作存在空缺。安全生产点多、面广、线长,与面临的安全生产管理范围和要求相比,现有的安全生产监管力量明显不足,特别是区、县(市)和乡镇、街道一级的安全管理力量更为薄弱,致使许多领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难以置于有效的监管之下,特别是对量大面广的个私企业和无主管企业,存在着无人抓、无人管的状态,而这些企业普遍存在着安全技术设备落后、安全投入少、从业人员素质低等问题,是各类事故的高发领域。
因此,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深层次问题,安全生产形势仍相当严峻,要有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安全生产必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要在严格管理、狠抓落实上下真功夫。对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为此,提出四点要求:
第一,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第二,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第三,严格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一要对已经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一查到底,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绝不手软。要改变一些管理部门只争权而不负责的状况,使有关责任人受到应有的惩处。二要加大对县乡领导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的力度。县乡处在安全生产工作最前沿,也是目前安全生产工作最薄弱的环节,必须把落实县乡领导责任作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对非法小厂、小矿泛滥的县乡,要先解决领导班子问题,否则没有安全可言。三要将安全生产的责任追究与打黑除恶、惩治腐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紧密结合起来,深挖一些事故背后的“恶根”,坚决打掉“保护伞”。四要加强安全生产的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对一切忽视安全生产、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大胆揭露,公开曝光,把安全生产工作置于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之下。
第四,要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常抓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