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公务员递补面试人选公告(二)
因部分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根据公务员招考有关规定,拟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以下考生为面试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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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以上考生按照《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的要求,尽快准备有关材料,在2月22日之前递交相关材料,并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联系电话:024-86906498。
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0号 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 人事处 史安琪(收)(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邮编:110032。
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
2016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