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2019年公务员考试面试材料面试现场提交材料
考生须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在职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参加考试。凡报考职位对外语水平有要求的,考生面试时须出具相应的外语水平证书,并提交复印件。此外,面试时考生还须按照身份类别,提交以下材料:
(一)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并在备注栏注明培养方式,如统招统分/定向/委培等。
(二)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此外,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样式见附件4),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及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及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不一致的,还需提供原单位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须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样式见附件5,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须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须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须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须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以上材料要求为复印件的,须现场出示原件,复印件上由本人亲笔签字。请确保材料真实可靠,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有关情况,将取消考生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