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定资料: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齐骥2011年3月9日在人大会议记者会上说,今年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如果商品住房按照去年的规模来向市场提供的话,今年我们国家会头一次在住房供应方面,保障类的住房超过市场类住房的总量。
去年全国销售商品住房9.3亿平方米,算下来大约900万套,今年建设1000万套保障房,比去年全年商品房供应总量多100万套。保障房建设总量首次超过商品房意义重大,也是中国住房市场一个标志性变化和里程碑式事件。
始于1998年的住房货币化改革,使得城市百姓由过去福利分房转变为到商品房市场购房。这极大地减轻了国家财政负担和企业负担,也缓解了由房源少、需求多导致住房分配不公引发的各种矛盾和纠纷。然而,这种改革忽略的一个基本情况是,随着城市人口的膨胀,住房需求与土地、房屋供应出现了巨大矛盾,造成住房价格直线上涨。住房价格上涨使得投机投资资本看到了其中的趋利空间,一窝蜂式进入住房市场炒作投机,使得住房价格出现一轮又一轮的恶性、畸形上涨,最终造成中低收入者买不起房。住房保障问题在城市凸现出来,而且矛盾越来越尖锐。
反思住房改革,主要是缺了一条腿:少了解决城市中低收入者住房问题的住房保障制度。我国政府敏锐地观察到了这一点。这几年不断探索保障性住房制度,大力发展和建设保障性住房。特别是从去年开始,通过落实地方政府责任,确立了58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任务。今年又计划建设保障性住房1000万套,未来五年达到3600万套。我国住房市场、住房体制里的短腿正在加速接上。
2、W市地处关中平原东部,随着近年来经济社会的发展,房价也出现了快速上涨趋势。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让广大低收入困难群众顺利买上房子,成为W市政府部门急需解决的问题。
该市X市长说,现行的经济适用房采取的是实物分配形式,虽然也能有效解决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但在分配过程中暗箱操作、冒名顶替等现象难以避免。在这种情况下,W市从2009年开始探索推行经济适用房货币直接补贴新模式,对符合经济适用房保障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由供应经济适用房改为给予适当货币补贴,力求将“复杂问题简单化,实物分配货币化”。
在补贴对象上,W市规定必须为具有W市城区常住户口,家庭年收入在3万元以下,无房住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的城区居民。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可凭相关证明到W市房改办递交申请,在通过审查后即可成为补贴候选对象。
在补贴标准上,W市有关部门初步确定经济适用房出售价格与商品房均价的差距在每平方米300元左右,据此确定2009年每户补贴标准为3万元,以后还将根据物价上涨指数每年更新一次补贴标准。
为确保补贴过程的公正公开,W市规定成为直补对象需经过三次公示。在申请人递交申请后,W市房改办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在申请人所在单位或居住区进行一榜公示。一榜公示没有问题后,还需在W市政务大厅进行二榜公示。通过二榜公示后,采取摇号的办法产生补贴对象候选人,最后还需在当地媒体上进行三榜公示,如无问题才能正式成为直补对象。
在补贴方式上,为避免补贴对象将资金用于他处,W市规定补贴资金不发放给购房者本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成为直补对象后,可到商品房市场自由选房,在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凭合同到市房改办开具补贴证明,然后到开发商处凭证明核减相应现金后补足余款买房,核减的补贴资金由市房改办与开发商结清。
为了解决补贴资金的来源问题,W市决定每年从土地收益金中拿出一部分资金专门用于补贴。有了充足的资金保障,2009年W市拿出3000多万元,按照每户3万元的标准,共为1116户困难家庭发放了经济适用房补贴。
据该市城建局C 局长说,经济适用房直补模式的建立,有效解决了过去实物分配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过去由于经济适用房建设成本低,导致出售价格也比商品房低,成为许多人眼中的“香饽饽”。作为主管部门领导,在分配经济适用房时往往面临来自各方面的说情和要房压力。现在改为货币补贴,冒领补贴资金是性质十分严重的问题,一些想暗箱操作的人慑于党纪国法不敢染指,有效保证了保障性住房领域的公正性。
X市长认为,采取货币直补政策的一大好处是方便了中低收入群众。过去由于成本控制等原因,经济适用房有不少建在比较偏僻的地带,困难群众买了房以后往往面临生活不便的问题。与此同时,一些群众由于工作地点的原因,买房后经常出现“东城上班,西城居住”的情形。实行货币直补后,群众可根据自己需要自由就近选房,避免了生活不便、来回奔波等困难。
3.一位参与上海公租房制度讨论的专家A表示,公租房最早由官方提出是去年3月两会期间温家宝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积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表述。从2009年开始,为解决城市“夹心层”的居住问题,各地开始研究中低收入者的租房市场,以期待其和经济适用房、中低价商品房、廉租房一起,支撑起住房保障体系的庞大需求。这也成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维护和谐稳定的重要制度性安排。
今年以来,随着各地认真落实房地产调控任务,保障房体系再次成为重要抓手。5月21日,重庆发布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十条措施,首要一条即构建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并明确2010年开工建设公共租赁房500万平方米,申请范围同样向外地户籍人士开放。另有报道称,目前北京计划拿出50%以上的土地用于建设限价房、公共房及低收入房,深圳也出台了一个住房保障制度,在不受户籍限制的前提下使该市连续7年有稳定收入的群体受惠。
“除了白领公寓这样为中等收入者提供的租房途径外,公租房是第一个对外来人口开放的保障房类型,区别于针对本地居民的经济房和廉租房。这大大扩展了廉租房的租住对象范围。”专家A表示。
大力发展公租房的另一原因是目前保障体制中产品类型的局限性。记者在采访广东、上海等地市场人士时都被告知,经济适用房除了销售体制尚不完善外,还有市场竞争力不足的问题。比如一旦遭遇宏观调控,普通商品房价格很可能与周边经济适用房价格相当,这导致经济适用房没有竞争优势而出现滞销。同时,廉租房又因为受益面过窄根本无法满足外来人口的住房保障需求,要令70%的城市人口“住有所居”,其保障体制还需要大踏步完善。
“近年来,一些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无力租赁或购买住房的问题比较突出。同时,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新职工的阶段性住房支付能力不足矛盾日益显现,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也亟须改善。”七部委《指导意见》指出。而根据李克强的表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增加住房有效供给,优化住房结构,引导居民合理住房消费,不仅有利于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而且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促进人才和劳动力有序流动、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体现了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要求。
4. 2010年11月17日上午,审计署发布2010年第22号公告,公布了19个省市2007年至2009年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审计调查结果,审计发现共计21360余万元廉租住房保障资金被套取挪用。而在2007年至2009年间,北京等22城市未按规定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时足额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共计少提取146.23亿元。
自从廉租房被中央作为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的主要途径以来,建设进度异常缓慢与工程质量缺乏保障,始终就是挥之不去的两个梦魇。据央视报道,北京大兴区的明悦湾小区,商品房质量都没有问题,而九栋保障性住房中,就有八栋被查出问题。与此同时,2010年全国按计划要建设保障房580万套,但是5个月过去之后,开工率却只有70%。在住建部采取约谈地方官员之下,保障房建设进度此后有所加快,至9月份开工率已达90%。可是开工率与完工率,不是一回事,保障房建设计划能否如期完成,仍然是一个大大的问号。就拿2009年来说,全国廉租住房计划建设177万套,最终竣工的却只有65万套。
5.针对百姓关心的住房问题,记者采访了Z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记者:据了解,今年我省将重点实施“1313”保障性安居工程,使10多万户住房困难家庭受益。请问,政府如何确保这项大工程的顺利实施?
张厅长:“1313”保障性安居工程是省委、省政府向全省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即全年新增廉租住房保障家庭1万户以上,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300万平方米以上,改造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100万平方米以上,新开工建设其他政策性支持住房300万平方米以上。
在年初召开的全省城市住房工作会议上,省政府领导与各设区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市、县(市、区)。不仅如此,各市、县(市、区)还在4月底前编制完成2010至2012年城市住房保障规划和今年建设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省政府备案。
我们将切实落实政策要素保障,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立项和规划审批,抓紧落实好资金、土地和税费减免等政策。加强监督检查,对执行不力的实行问责,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记者:降低住房保障的门槛,是众多“夹心层”的热盼。对这个问题,政府是怎么考虑的?
张厅长:让人民群众住有所居,不断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是住房保障工作的落脚点。目前,我省已有5.44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得到了廉租住房保障,30万户城市中低收入家庭购租了经济适用住房。到2009年底,全省所有市、县提前一年基本实现了低保标准两倍以下城市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应保尽保”目标,基本满足了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的城市住房困难家庭购租经济适用住房的需要。
但目前还存在两个“夹心层”,一是既买不起经济适用住房,又不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二是既买不起商品房,又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家庭。
要解决更多社会群体的居住问题,首先要扩大住房保障的覆盖面。今年起至2012年,我省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将逐步覆盖到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其次,进一步加大政策性支持力度,通过旧住宅区、危旧房改造,以及大力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建设,加快解决城市其他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