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国考资格复审公告补充说明(中央直属机关工委)
中央直属机关工委组织部发布资格复审公告后,近日多名报考其他单位的考生向我单位咨询,或将个人有关资料寄送至我单位。现就有关问题补充说明如下:
1. 我委组织部只负责本单位4个职位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具体职位名称见下表。
部门代码 |
部门名称 |
用人司局 |
职位名称 |
956 |
中央直属机关工委 |
综合部门 |
综合文秘岗 |
956 |
中央直属机关工委 |
业务部门 |
活动协调岗 |
956 |
中央直属机关工委 |
业务部门 |
调研岗 |
956 |
中央直属机关工委 |
中直党校 |
财务岗 |
2. 请报考其他单位的考生认真阅读所报考部门的公告,不要将有关材料传真至我单位,以免影响后续的面试。
3. 即日起,对未报考我单位岗位但将确认参加面试的电子邮件、放弃面试的声明以及有关资格复审材料发送至我单位的考生,我单位一律不再进行提醒。
特此说明。
中央直属机关工委组织部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