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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寺的官职等级

来源 :华课网校 2024-06-19 01:10:16

大理寺是明清两代的最高法院,其官职等级分为九品。下面分别介绍每个官职等级的职责和权力。

一品大理寺卿:大理寺的最高领导,负责审理重要案件,并向皇帝报告审判结果。在朝廷中享有很高的地位,可以参与制定一些法律政策。

二品大理寺少卿:大理寺的副领导,协助大理寺卿处理案件,向大理寺卿汇报审判工作。同时还负责处理一些常规案件。

三品大理寺正员:主要负责审理一些中等案件,同时也要协助大理寺卿处理一些重要案件。

四品大理寺从员:主要担任文员、记录员和司机等职务,协助大理寺正员处理案件,同时要负责保管案卷。

五品大理寺主事:主要负责案件的初步审查、调查和收集证据,然后向大理寺正员提交审判建议。

六品大理寺笔帖式:主要负责写作和整理各种文书材料,以及书写大理寺的公函。

七品大理寺协缉:主要负责协助大理寺的调查工作,并在必要时担任监察员的职务。

八品大理寺承事:主要负责照顾大理寺内部的日常事务,并协助大理寺的各级官员进行工作。

九品大理寺乡试:主要是一些初入官场的新手,负责一些较为简单的劳动和服务工作。

以上是大理寺的官职等级及其职责和权力的介绍。在大理寺工作需要的不仅是才智,还需要极高的道德标准和审判能力,因为审判一人,关系到一方的人命财产和名誉,需要极其严谨的态度和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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