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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试题和答案解析10_第2页

来源:中华考试网    2016-08-18   【

  答案

  在“保护”与“开发”间徘徊

  ――从“怒江水电开发”说开去

  自改革开放以来,环保问题一直伴随着经济的发展而成为我国发展进程中的一个沉重话题。以我国西南部的怒江为例,在支持水电开发和反对水电开发之间一直存在着众多的争议。而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老百姓的脱贫问题、泥石流和地震问题、利益分配问题、能源战略等相关问题上。在这场争论当中,我们不断地在“保护”与“开发”之间徘徊着,似乎还没有找到一个明确的答案。

  我们一起来看看双方争议的焦点所在:“建坝”所带来的生态破坏问题。反对者们列举了“建坝”后将出现的污水问题和泥沙淤积问题,说明“建坝”是不可行的。而支持者则认为,如果不进行开发,当地的群众无法脱贫而继续维持“刀耕火种”式的发展模式,生态环境同样会遭到严重破坏,因此支持者们认为只有当地老百姓不需要刀耕火种来维持正常生存,怒江的环境保护才能进行,才能可持续发展。这里戴斌老师认为矛盾的关键在于,是否必须使用“建坝”这种方式来实现怒江流域的发展。就现阶段的实际情况而言,支持者们的观点无疑是对的,因为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政府可划拨的财政资源有限,不可能在完全不开发的情况下,实现怒江环境的保护。而且国外的发达国家的案例常常是不完全具有可比性,因为我国环境保护的技术上、管理的科学性上、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上均存在一定的差距,很难完全按照发达国家的环保标准去实施社会发展的规划。

  说到这里,戴老师不禁要问,我们真的只能牺牲环境去换取发展吗?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反对“建坝”的声音带给我们的,更多的是冷静的思考。因为“建坝”所带来污水、泥沙淤积等生态问题,我们不容回避,“建坝”后的移民安置问题同样要高度重视。那么我们如何在两者之间找到一种“平衡”呢?关键在于我们的管理者们应该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通过成立专家小组的方式,对怒江的生态和发展问题进行深入的调研论证,合理地统筹怒江的发展规划,同时广开言路,征询广大专家群众的意见,集思广益,因为真理是越辩越明的。

  发展是需要的,但不能操之过急,因为“欲速则不达”。保护也是需要的,但不能片面地保守地认为保护就是“不作改变”,因为事物是永恒发展的,发展的“停滞”所带来的将是更大的危险。

  (全文共910字,含标点符号)

  国考申论写作题型命题规律的延伸:

  之前2007年针对北京应届毕业生的公务员考试,其申论题目就是以“从我国听证制度说开去”为副标题,自拟主标题,写一篇1000-1200字的文章。当时戴斌老师就曾撰文“可承受未必可接受――从我国听证制度说开去”,而这篇文章戴斌老师并没有采用“三段论”的传统手法,而是“探究式”的申论写作模式。为什么呢?因为从“说开去”我们就可以判断,这篇文章重点不在于“策论”部分,而在于“说理部分”。重点是要把“道理”讲清楚,讲透。戴斌老师面对所辅导的所有学生都是强调希望广大考生不要“完全”“依赖”传统的“三段论”,但要以“三段论”作为其中一种“重要的”的写作模式,而不是“全部的”模式。考试一定要认真审题,看清题目要求再落笔。当然,戴斌老师必须承认的是,作为“三段论”来说,其操作的“可行性”和“简易性”要远远超过戴斌老师所极力提倡的新写法“探究式”的申论写作套路。但“探究式”的申论写作套路其“综合表述效果”和“说理性”却远远超越“三段论”。因此,从长远来看,戴斌老师还是希望广大的考生在备考的过程中能尽可能多地掌握更多的写作模式,以有效应对目前正在变革中的公务员申论考试。

  附:戴斌老师撰写的2006年下半年北京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

  4.以“从我国听证制度说开去”为副标题,自拟主标题,写一篇1000-1200字的文章(40分)

  可承受未必可接受

  ――从我国听证制度说开去

  现今,在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听证制度已日益成为当今我国立法程序和行政程序中一项极为重要的制度,对社会各方面产生广泛和深刻的影响,尤其是在与广大群众日常生活休戚相关的价格领域。在1998年,我国《价格法》首次将听证制度引入我国价格决策过程,明确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定价、政府定价时,应举行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的听证会,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

  从这几年价格听证制度的具体实施来看,可以说几乎所有的价格听证都是关于涨价的,而涨价的理由也几乎都千篇一律,最核心的、似乎是无可反驳的一条就是“价格的升幅在人民群众收入的可承受范围”。但我们不禁要问:“价格的升幅在可承受范围就一定是在可接受的范围吗?”“老百姓可以承受这个价格就代表可以接受这个价格吗?”答案当然是,未必。因此在这样一个情况下,听证制度就显得很有必要了。因为在所有的价格调整里,不一定都是合理的。不能说老百姓口袋里的钱多了,就要多赚一点。如果老百姓收入的增长,是要带动老百姓生活质量的提高,而不是带动物价的上涨。因此,笔者认为价格的调整不应与经济直接挂钩,而应重拾“价值规律”的精神和原则,对价格与价值不相符合的产品或服务,就要对其价格进行调整。

  说到这里,就引申出这样一个问题,听证的目的是为了作出合理的价格调整。而价格调整就有调高和调低两种可能。而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几乎没有降价的听证会。从经济学的角度看,无论哪个国家,无论其市场经济如何得完善,都必定存在某些商品价格不符合价值的情况,价格过高或过低都有可能。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处于初级阶段,还有许多方面,尤其是价格形成机制上还存在着不足,这也是价格听证制度需要存在的重要原因。但现在问题的关键是我们国家不可能只存在价格低于价值的情形,是必然存在价格高于价值的情形。如果价格听证制度只听证涨价而不听证降价,那么就等于价格听证制度只发挥了其一半的效用,这与我国引进该制度初衷是违背的。

  回顾听证制度的发展历程,诚然,如能源价格升高带来的煤气价格听证、出租车价格听证,其最后获得涨价都是有其合理性的,值得支持。但我们也要看到,如电信、电力等垄断行业导致的高通信费、高电价是否也应该在听证制度的范围内呢?听证的结果除了让老百姓多掏钱外,能否出现让老百姓少掏钱的情况呢?答案当然是可以的,关键是谁来捅破这张窗户纸呢?

  让政府来要求降价吗?这似乎是可以实施的一个对策,但我们不可以忘记,政府主要作用是要调整市场,而不是控制市场。在听证制度中,政府是“裁判员”,但如果让政府在作为“裁判员”的同时,再要充当“运动员”的角色去主动要求降价,是不合适的,甚至可以说是不公平的。

  那么让老百姓自己去吗?似乎站在维护自身利益的角度,作为利益关系人,老百姓应该自己站出来,因为降价后的受益者是老百姓。但这里存在一个问题,老百姓可是一个很大群体,谁来向听证会提出降价的要求呢?所有的老百姓都可能去听证会吗?当然不能。那么这就需要在老百姓这个群体中找到一些代表去参加听证会。那么谁最能代表老百姓去提出降价的要求并参加听证会呢?答案是确定的,有一类人是最能代表老百姓,那就是我国的全国及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无论从民意的角度,还是从法律的角度,由人大代表来代表群众提出降价要求是最合适的。而一旦降价的听证会能够与涨价的听证会一样被广泛地接受,听证制度才能完全发挥其效用,成为完善我国市场经济的“金钥匙”,使价格的调整更趋合理,让“可承受”的价格变动真正成为“可接受”的价格变动。

  综合评析:以上这篇文章的写法就是探究式申论范文的写法,考生可能会敏锐地发现戴老师所写的上面这篇范文,其文章部分并没有专门的“策论部分”,因为“说开去”,并没有限定必须要“说到对策上”去,而且题目要求也没有限定必须写对策。因此,“议论文”并不等同于“策论文”。戴斌老师认为,我们在写议论文的时候,并不一定要写相关的对策,实际上,“文章本天成”,写文章如果过于拘泥于形式,就会带有“八股文”的味道,这是与国家设立公务员考试的初衷是违背的,同时我们要明确“议论文”不是“策论文”,这一点戴斌老师希望广大考生能够有所区别地看待。其实申论文章的核心关键在于“言之有理”。因为原因也罢,对策也罢,都需要“言之有理”才可得分,而“言之无理”或“言之无物”的空洞性文章往往得分不高。对此,希望广大考生在备考中注意对文章“说理性”的练习。最后新东方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教研组组长戴斌老师祝广大考生在公务员考试中考出好的成绩。

  五、(综合管理类)

  给定资料11,列出了某职能部门准备对反对意见给予答复的基本内容。请指出这样答复存在哪些明显问题,并就存在的问题分别说明怎样修改补充。(25分)

  要求:1.不从格式、语言上谈问题,仅从内容上指出主要问题。

  2.分条作答。指出一个问题,接着写出修改补充的内容。

  3.条理清楚,表达简洁流畅,不超过500字。

  分析:解答这道题目时,广州新东方的戴斌老师请考生一定要留意“答复”的含义所在,虽然题目要求取消了对公文格式和语言的限制。但是就答复而言,其内容也是有“限制”的,通俗地说,就是要回答行政相对人的问题,而且是要针对行政相对人的问题逐条地回答,答复必须要明确,简洁,有针对性。但从材料11的内容来看,宏观来说,是一个“笼统式”的答复,行政相对人的问题都没有针对性地提到和解答,即在实际行政工作中,这种答复是不合格。因为行政机关“答复”行政相对人,目的是要“消除”其疑问,而不是继续“保持”其疑问。

  考场上,考生的具体的修改方案可能会五花八门,这里戴斌老师总结一下,大致可以有以下答题思路,考生从可以选取部分思路进行作答:

  (一)关于材料6原文中政协委员A先生所说的“有什么根据认为建水坝就可以提高怒江老百姓的生活?这并不是直接的因果关系。”

  可以补充答复如下:怒江老百姓的生活水平的衡量是多方面的,国内外的经验教训证明建水坝是提高老百姓生活水平的一个重要途径,但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应兼顾环境保护、移民就业等问题,方能得到全面解决。

  (二)关于材料6原文中著名环保人士B女士所说的“全国1600万水库移民现在仍有1000万人生活在贫困当中。这1000万贫困移民都没有解决,我们有什么理由说怒江建坝就能改变怒江老百姓的贫困?”

  可以补充答复如下:水库移民的脱贫问题实际上一个长期的过程,怒江建坝只是帮助库区人民脱贫的其中一项对策,而不是全部。

  (三)关于材料6原文中著名环保人士B女士所说的“如果只看到了一个季节的怒江,而且根据几天的考察就认为老百姓不能在那里生活是欠缺考虑。”

  可以补充答复如下:在怒江建坝和水库移民的问题,我们将加大调研力度,在做行政决策前将派专家小组对怒江流域进行长期的深入调研后,论证工程的可实施性和必要性后再做初步的审批方案,同时我们将通过各种途径将审批方案对外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针对材料6原文中著名环保人士C主编谈到的怒江作为一条“原生态江河”问题的保护方案和西方发达国家停止了水电开发的案例。

  可以补充答复如下:关于“原生态江河”目前在学术界尚有争议,也没有公认的定义和官方说法。暂时也无法怒江是不是一条“原生态江河”。 C主编认为的对怒江“不予开发”就可以达到“永久保护”的目标,这个观点其实有失偏颇。因为合理的开发其实也是一种保护的手段。至于西方发达国家停止了水电开发的案例,与我国是否停止水电开发,两者不具备可比性,因为每个国家的具体国情是不一样的。我部门将按照怒江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开发和保护方案。

  (这里我们引入一些背景材料:在怒江的支流实际上已经建了许多中、小型的水电站――在怒江的干流的上游,西藏境内的比如县,在上个世纪的80年代就已经建了一个水电站。在怒江的下游,进入了缅甸境内,叫萨尔温江,现在已经开工在建一个大型的水电站。)

  (五)针对环保专家D教授认为,不反复论证地质情况的可行性就贸然施工带来重大损失的现象。

  可以补充答复如下:在实际的保护开发过程中,确实存在少数地方政府部门在履行行政审批职能的过程中,没有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进行深入调研论证,我部门将吸取其中的经验教训,严格审批。

  六、(综合管理类)

  请以“人与自然”为题,写一篇文章。(40分)

  要求:1.参考给定资料,观点明确,内容充实,结构完整,语言生动。

  2.对在“人与自然”问题上的某种错误倾向,应恰当阐述,给予澄清。

  3.总字数1000-1200字。

  分析:本题与之前的“说开去”文体不同,其属于开放性命题文章,考生可以从多种角度论证,范文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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