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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考申论热点:学校组织募捐的意义

来源:义乌人事考试网    2019-09-10   【

  长沙市清水塘第二小学组织学生捐款,有的孩子捐了几元钱,却落了个“没面子”。原来,老师公布了孩子们的捐款数额,捐一两百元的孩子得到鼓励和表扬,捐的少的孩子难免觉得失落。

  爱心无价,爱心不能用金钱简单衡量,捐款组织者更不能由捐款数额来评判捐款者的爱心度。社会原本存在贫富差异,以捐款数额“论英雄”是狭隘的,更是偏颇的。这是很浅显的道理,也因此,当与此理相悖的事情发生在学校里,发生在教师身上,就难以原谅。

  在学校搞募捐,本身就值得商榷。因为,让孩子捐款实际就是向家长要钱。同时,14周岁以下的孩子尚无民事行为能力,组织未成年人捐款,有可能不符合其监护人——家长的意愿。是否真能借此培养孩子的爱心、而不是攀比,也是个问题。从小培养孩子的爱心与奉献精神是对的,但是否一定要通过捐款这种形式,而不是进行其他参与度更高的社会活动?

  该校德育主任称,学生捐款是自愿的,不存在强制要求,“可能是家长理解有误”。家长是否理解有误暂且不表,一些捐款少的孩子觉得“没面子”却是事实。这是自愿捐款预期的“积极效果”吗?有班主任称,对捐款踊跃的学生会适当表扬,不会批评少捐和没捐的学生。殊不知,表扬多捐已然表明了老师的倾向性。老师表扬多捐的学生,其他孩子能不找家长多要捐款吗?有家长反映,“一个学期要捐款好几次”。言下之意,捐款已给家长造成了一定负担,这种结果与自愿原则不相悖吗?

  为了确保慈善的公信力,组织者应向捐款者公开善款用途,提供较为明细的开支清单。但在清水塘二小,教师只是在家长的QQ群中播放了“携手爱心基金”活动的视频。稀里糊涂捐款,善款用途不明,反而可能挫伤孩子的爱心,影响家长的慈善积极性。

  在教育部门严禁学校乱收费的大背景下,对学校组织的各种捐款活动,有关部门是否也该进行反思与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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